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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作承包协议有效吗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一、工程合作承包协议有效吗?

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相关工程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承包的,则个人承包的合同是无效的。常见的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难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二、工程承包协议书怎样写?

书写正规的工程承包协议主要有下面内容方面。

第一是工程承包的内容,第二个是承包工程的工期。

第三个是工程承包款项。要注明人民币或外币的大致写金额。

第四个是明确施工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职责。

第五个明确付款方式。说明分期付款或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第六明确承包工程的质量要求。

第七是承包工程验收等等。如果是特殊情况的工程承包,还应有附属协议。

三、工程总承包包括监理部分吗?

工程总承包不包括监理部分。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任务进行综合,发包给一家(或几家)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一种模式,实行全经过若干阶段的承包,如设计—施工(DB模式)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等。在EPC模式下,业主只与一个承包单位直接发生关系。所有的设计、施工分包职业等都由总承包方对业主负责,设计、施工分包商不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

四、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是在建筑工程中起着重要影响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索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关键要素。

1. 合同的定义和目的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它规定了承包商在工程建设经过中的职责和义务。监理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标准进行,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2. 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包括下面内容主要内容:

  1. 合同的缔结和履行: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手续,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工程范围和标准:明确工程的范围、设计标准、职业要求等。
  3. 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确定工程的造价计算技巧、支付进度和方式。
  4. 工期和进度控制:约定工程的施工期限、进度规划和监督机制。
  5. 质量和验收标准:规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
  6. 变更和索赔管理: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项的程序和规定。
  7. 安全和职业健壮:确保工程施工经过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壮。
  8. 争议解决和违约职责:解决合同争议和违约职责的机制和程序。

3. 合同的关键要素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的关键要素包括:

  • 职责和义务:承包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
  • 工期和进度:合同中明确工程的施工期限和进度规划,各方要共同努力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 质量和验收: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才能交付使用。
  • 变更和索赔:如有工程变更或索赔事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 安全和职业健壮:各方要共同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确保工程施工经过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壮。
  • 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合同的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的重要性和意义不言而喻。它对于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工程建设的流程,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

除了这些之后,合同的有效实施还可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当合同中出现争议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解决,避免长时刻的法律纠纷。

5. 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时,各方应特别注意下面内容事项:

  • 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 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歧义。
  • 不要随意违反合同约定,避免承担违约职责。
  • 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 合同变更或索赔事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处理。
  • 合同争议应积极主动解决,避免长时刻纠纷。

小编归纳一下

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合同是一份重要的合同,它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护。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可以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工程建设的流程,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各方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具体和明确,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和程序,积极解决合同争议。只有合同的有效履行,才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实现,实现双方的共赢。

五、建设工程中的内部承包协议效力怎样?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以“项目经理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承包管理模式屡见不鲜。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内部承包、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转交由项目经理进行实际施工的情况,在促进众多民营施工企业提高的同时,也因出现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而引人关注。内部承包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本身并不违法,但操作中常出现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情况,这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会导致所签合同归于无效。鉴于此,笔者尝试针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在法律实务中出现的风险,结合学说见解以及司法裁判制度进行梳理整合,以期做到对症下药、防范风险。

一、何为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和激励机制。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部承包合同特指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合同,其含义是施工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签订承包协议,约定许可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等。故,内部承包合同的三个特征是:

第一,内部承包合同主体其中一个的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员;

第二,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表现其中一个是内部承包人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施工企业则需要对内部承包人进行一定的管理;

第三,内部承包合同的内部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其实,内部承包并不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也一直没有体系性的专门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其具有强大的生活力。就内部承包的本质属性而言,它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内部承包合同对内涉及到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法律关系,鉴于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即主体间具有隶属关系,但这个隶属关系并不能完全左右整个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故,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要区别处理。

通常认为,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一般受合同法的调整,但涉及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争议事项时,受劳动法的调整。而内部承包合同对外会涉及到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的情况。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可以推出项目经理是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企业职工,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从事项目管理职业的施工企业代表人。故而,内部承包下的项目经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对外签订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

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难题

(一)内部承包人是否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员工,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从而保证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适格,这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具体可通过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单、人事档案管理等来判断。如果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无从说起接受公司的管理,这种情况在司法操作中会被认定成内部承包合同因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内部承包人是否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难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中已明确提出了对承包人资质的管理难题。因而,在确定了内部承包人确实为施工企业员工的基础上,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还要考虑到施工企业是否有对内部承包人资质进行管理。资质管理,一方面是指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人员管理,即施工企业为内部承包人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才,比如建造师、造价师、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等,组建专业团队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是指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财务管理,即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时刻、付款条件的约定来向内部承包人付款,比如,内部承包人只有在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才向其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三、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裁判制度

制度1、劳动关系不存在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法院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情况、考勤记录等综合认定。当事人若不能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过工资等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法院将不予支持劳动关系存在的主张,内部承包合同也因主体不适格,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归于无效。

案例索引

江苏省高质量人民法院(2014)苏民终字第00371号“王洪与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制度2、施工企业缺乏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虽然在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内部承包的权利义务,但实际中并无证据能证明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进行资质管理,即无证据证明施工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内部承包人相应的支持,故该部分事实不足以认定施工企业履行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实际系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性质,应认定无效。

案例索引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民终字第2990号“卢永生与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制度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则合同无效,但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难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虽然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无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对方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案例索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穗中法民五终字第6161号“朱和平与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2015)舟定民初字第1083号“卢艳与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邦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制度4、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难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职责”的规定,如果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内部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职责。

案例索引

陕西省高质量人民法院(2013)陕民一终字第00048号“孙正荣与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蔡延新、徐州华夏建筑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制度5、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内部承包人对外承担职责的,对本属于施工企业的职责可向其追偿

内部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在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依据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要求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在履行职务经过中垫付的工程款承担相应的职责,法院应予以支持。

案例索引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13)天民重字第00323号“马中其与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制度6、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实际施工人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职责的,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职责后,可向内部承包人追偿

内部承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对外,内部承包人系代表施工企业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直接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对内,由于承包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最终的盈亏均由内部承包人来承担,故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职责后,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向内部承包人进行追偿。

案例索引

象山县人民法院(2014)甬象民初字第551号“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洪正才、陈存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律师的法律风险提示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施工企业应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部承包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需要的资质条件。而且,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缴纳,建立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

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经过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司法操作中,我们常见的内部承包合同往往只是简单概括地约定了一些通用条款,一遇到实际具体难题,合同条款基本无法适用。鉴于此,建议内部承包合同要明确约定诸如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违约职责、承包的最终职责划分、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等难题。

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撑。

在实行内部承包的管理经过中,切忌“一脚踹”,施工企业不能撒手不管,而是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完善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六、工程监理终止合同协议是怎样的?

1、监理合同约定的委托监理任务全部完成后,监理单位可以终止监理合同。

2、监理合同被解除后,监理单位可以终止监理合同。

3、因监理合同的解除造成了一方的损失,对方有职责的,应该赔偿。

4、监理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5、监理合同终止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浙江蟠龙工程监理公司自己出钱私下承包?

违法,其没有承包资质,另外监理与承包商存在利益关系,这两项都违反建筑法

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承包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范围是,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合二级下面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乙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九、工资承包协议

工资承包协议 – 为无论兄弟们解读工资承包协议的重要性

工资承包协议是企业与员工签署的一份重要协议,它规定了员工的工资待遇和相关权益。作为雇佣关系的一部分,工资承包协议确保了双方的权益平等和合法性。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工资承包协议的重要性以及怎样编写一份完整的协议。

工资承包协议的重要性

工资承包协议是雇佣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具有下面内容几许重要的影响:

  1. 明确工资待遇:工资承包协议详细规定了员工的工资数额、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信息,确保员工能按时获得应得的报酬。
  2. 规范劳动关系:协议中涉及的条款能够明确员工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由于工资难题引发的劳动纠纷。
  3. 维护员工权益:工资承包协议规定了员工的职业时刻、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内容,保护员工的基本劳动权益。
  4. 加强企业管理:协议中的条款能够规范企业的薪酬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职业积极性。

怎样编写工资承包协议

下面是编写一份完整工资承包协议的几许重要要素:

1. 双方信息

协议的首要部分是双方当事人的信息。确保在协议中写明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及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 工资待遇

明确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协议的核心内容。在协议中列出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奖励和福利等具体细节。还可以规定年度涨薪机制、绩效考核标准等。

3. 职业时刻和休假制度

职业时刻和休假制度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部分。明确员工的职业时刻安排、加班工资、带薪休假、年假等内容,确保员工的合法休息权益。

4. 福利和社会保险

工资承包协议中需要关注员工的福利和社会保险难题。明确员工是否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规定企业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员工旅游、节日礼品等。

5. 解除劳动关系

协议还需要明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主动离职、企业解雇员工等情况下的相关待遇、经济补偿等。

小编归纳一下

工资承包协议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的一份重要协议,它保护了双方的权益,规范了劳动关系。对于企业来说,编写完整的工资承包协议是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和合法经营的基础。对于员工来说,签署工资承包协议能够获得合法的工资待遇和权益保障。

因此,在签订雇佣合同时,请务必编写一份完整的工资承包协议,明确员工的工资待遇、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等内容。这不仅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一份约定,更是双方权益保障的重要文件。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小编将,无论兄弟们能更加了解工资承包协议的重要性,为无论兄弟们未来的工资协商和雇佣关系维护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十、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有哪些?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市政监理资质可以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包括:

1、城市道路工程;

2、给水排水工程;

3、燃气热力工程;

4、垃圾处理工程;

5、地铁轻轨工程;

6、风景园林工程。

丙级市政工程监理资质可以承担的具体业务有:

1、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分离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100米下面内容的桥梁;长度1000米下面内容的隧道工程 城市支路工程、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工程。

2、2万吨/日下面内容的给水厂;1万吨/日下面内容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下面内容的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下面内容的雨泵站;直径1米下面内容的给水管道;直径1.5米下面内容的排水管道。

3、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下面内容的热力工程。

4、500吨/日下面内容的垃圾焚烧及填埋工程。